FM102.6合肥交通广播广告刊例
2020年1月1日起执行
备注:
1、20秒广告按同段位30秒广告70%计价;
2、45秒广告按10秒与30秒叠加计费,60秒广告按15秒与30秒叠加计费;
3、广告7天起播,每天不少于6次,不符合条件的分别加收50%;单条广告时长不得拆分;
4、满档视时段加收30%—70%费用;跳播广告加收30%费用;指定首条及尾条广告加收30%费用;
5、所有广告播出时间误差在前后15分钟以内均为正常播出;
6、逢每月最后一个周二14:00-17:00及其他周二23:00至次日05:50为机器检修时间,节目和广告停播,在此期间未播广告均不补播;
7、播出广告应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有关规定,手续齐备后方可播出。
备注:
1、每个标版广告仅限首尾各一条,指定标版广告首条及尾条加收30%;
2、标版广告后接5秒硬广按照15秒硬广60%计价、后接10秒硬广按照15秒硬广80%计价、后接30秒硬广按照15秒硬广150%计价。
3、特档节目、一档节目、二档节目根据节目状况确定。
备注:
1、特殊广告时段除口播以外都对应节目时段划分.
2、提前三天提交软性稿件,并事先确认相对应的节目,每档节目同一品牌口播不超过2次;
3、本价格最终解释权归频率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