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告仿造“通行证”国徽印在封面上
[发布日期:2014-08-21 ]所在地区 | 区域属性 | 媒体形式 | |||
投放周期 | 媒体编号 | 9178 | 投放价格 | 0万 | |
媒体规格 | |||||
媒体环境/描述 | 某建材市场举行的一场商业活动中,竟将国徽印刷在进入活动现场的“通行证”上。“这么严肃的事情怎能如此儿戏?”市民们质疑道。工商部门:拿国徽做广告的行为违法。
很多市民手持一本“通行证”。在这些“通行证”的封面上,可以清楚地看到“国徽”的标志。但不知何因,在入口处登记时,带有国徽的“通行证”封面被工作人员撕去。 “通行证”是她之前在周口市某建材市场商铺花100元购买的,该“通行证”蓝底白字,国徽和“通行证”等字样“嵌”在其中,内文里印有各品牌建材的“优惠券”。“凡是购买通行证的消费者,可根据里面的优惠券享受打折优惠活动。”这位市民告诉记者。 活动现场,10多名持有“通行证”的市民,他们均不知道是何原因被撕去带有“国徽”的封面。现场工作人员手中所持的通行证,“国徽”处被醒目的“8.9折”字样覆盖。 商家举行建材展销活动,使用国徽的做法已构成违法行为。“根据《广告法》的有关规定,广告中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、国徽、国歌。对于这类违反规定的行为,工商部门可予以打击。”工作人员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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